更新时间:2022.12.08
构成本罪,必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
出资不足和出资不实的区别: 1、产生本质的不同; 2、目的不同,出资不实是为了吸引其他发起人或股东的投资。出资不足是为了取得一定股份; 3、需要承担的行政责任不同。
二者都是违反公司的行为,并且都有虚假出资欺诈行为,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而虚报注册资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申请公司登记的人; (1)诈欺的对象不同。本罪诈欺的对象主要是本公司的其他股东或发起
一、抽逃出资的罪名构成 (一)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所谓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创立筹办股份有限公司事务的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不确定的社会公众,不仅人数多,且相互间关系非常
(1)在主体方面,二者虽同为特殊主体,但其特定范围有所不同。本罪主体是公司发起人、股东;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范围较前者要宽得多。(2)在主观方面,二者都出于故意,但本罪没
1、金额 股东取得公司财产占其出资财产大部的,抽逃出资的概率高;股东取得公司财产不占其出资财产大部的,借款的概率高。 2、利息 以股东从公司取得财产金额有无对价为准,股东取得公司无利息约定的,抽逃出资
股东抽逃出资与相关概念的区别在公司法司法实践中,股东抽逃出资易与几个相近行为混淆,笔者试作如下分析:第一,与股东虚假出资的区别,虚假出资是指股东未支付相应对价而取得公司股权的行为,其发生在公司注册成立
虚假出资,即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或设立人间的合同约定,对公司承担一定数额价值的出资义务,但公司股东为避免自身相应价值财产完全转让给公司,而以实际价值远低于约定价值的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伪造已实际履行完毕出资的客观状态。该行为会使公司虽然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若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缴纳完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是提出了相应的保证人之后,保证自己能够随传随到的情况之下,司法机关对其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
公司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且抽逃出资的股东不经过诉讼时效的约束。换句话来说,也就是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补足出资的责任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股东抽逃出资,其实是对公司的侵权行为,且是对公司的不守承诺的行为。除此之外,股东抽逃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