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高空坠物或抛物的法律责任是足以危害到公共安全的,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如果抛物致人重伤、死亡或者是损害他人的财产,会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处罚。如果只是高空坠物、抛物,没有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只要承担民事责任。高空坠物、抛
从建筑物抛出或坠落的物体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由侵权人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侵权人尚不明确,则由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另外,自《民法典》生效实施后,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若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高空坠物砸车的法律责任由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包括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使用人及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实施高空抛物的行为人承担。如果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所有建筑物所有人承担赔偿损失,但是能够证明自己不具有侵权可能性的除外。
如果能找到肇事者,责任肯定由其承担;如果肇事者不出现也找不到所涉事楼层住户都要承担连带的补偿责任,但对于能举证事发时自己并不在现场的住户,便可免除其责任。
高空坠物的责任应当属于物品的主人。一般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也就是业主给予补偿。
高空坠物的危害是造成他人财物受到损失,或者造成他人人身受到损害,严重的甚至会造成他人死亡。高空坠物的责任由具体侵权人承担,在侵权人难以确认的情况下,可以将一楼以上的所有高层住户列为侵权人,而这些高层住户,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身不是侵权人,否则
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规定如下: 1、由实施高空坠物行为的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2、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3、物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
高空抛物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包括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和从建筑物上坠落物品两种行为,一般情况下很难确定具体是由谁造成的,或者确认是谁抛弃的物品。 法律为了保护受害人,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做了规定。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
从法律意义上,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与物业无关,但是物业有协助调查的义务。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本人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
高空坠物连带责任是,共同侵权情况下,即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情况,加害人除应承担一般高空抛(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外,还应承担共同侵权所负的连带责任。高空坠物事件发生后但找不到明确的侵权人的,则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
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不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物业公司不需要证明自己是否有过失。但物业应全力配合业主解决此事。
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是: 1、由实施高空坠物行为的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2、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3、物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高空坠物没有伤人的情况下,一般也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但是否需要追究法律责任,应当根据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来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是需要追究治安处罚责任的,构成了犯罪的还需要追究有关刑事责任,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