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有限合伙到底没有注册资本。我国法律没有对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进行明确的要求,法律仅笼统地规定合伙人有出资义务和出资方式,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股东之间股份转让并不是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若是合伙时签署了协议的,只要协议之中的内容并没有违反约定,那么按照协议处理就可以了。若是合同之中并没有对转让事宜进行约定,那么一般是需要由全部的合伙人同意的。
合伙企业之间的合作,并不一定能够永久,一些合伙人在合作的过程中,发现自己的理念跟其他的合伙人不同,或是被其他的合伙人伤害了权益等,于是就打算退股。有合伙人退股就必须要进行清算。合伙人退股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准备退股的合伙人即退伙人按照退伙时
合伙又散伙只打个欠条有效,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钱,或与对方协商债务清偿事宜。协商不成再去法院起诉也是可以的。该欠条可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当事人可以在向法院起诉时,与起诉状一并提交到法院。
合伙人退伙后还是要承担入伙期间的债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之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退伙协议有以下要求: 第一、须是退伙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二、除退伙人之外的其他合伙人必须全体一致同意。 第三、退伙协议必须对财产的结算、合伙债务的承担做出公平的约定,且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方式主要包括: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进行出资。有限合伙人以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退伙时与合伙人约定对退伙之前的债务不负责,对债权人有约束力。退伙协议是合伙人内部之间的约定,只对内产生效力,债权人仍可向全体合伙人索偿,但是其他合伙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债务承担人追偿。
新合伙人需要偿还原合伙人欠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规定,新合伙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在签订合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如实告知新合伙人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
是的,而且必须是承担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作为区别于法人与自然人的另一种民事主体,合伙企业有自己独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毫无疑问,合伙企业是具有一定组织机构和经济能力的社会组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济活动,独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从而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