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8
错误逮捕的情形主要有: 1.对根本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仅存在轻微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人,予以逮捕的; 2.逮捕后经讯问发现捕错了人或者不应逮捕,但却拒绝释放或者延期释放的; 3.逮捕前认为存在犯罪事实,逮捕后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
适用逮捕的情形有: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或者是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等。
刑事诉讼法法定不起诉的情形: 1、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
下列情形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刑事诉讼法第79条分三款规定了三种逮捕的情形。相关司法解释还规定了不予逮捕的情形,包括应当不予逮捕和可以不予逮捕。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的情形: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的条件有: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等。
应当批准逮捕的情形有: 1、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决定逮捕: (1)已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被告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第57条的规定,不逮捕可能发生社会危险的; (2)应当逮捕但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
寻衅滋事罪不逮捕的情形有: 1、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 2、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 3、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但不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罚的; 4、可能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
当事人提起刑事自诉,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为: 1.缺乏罪证;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3.被告人死亡; 4.被告人下落不明; 5.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 6.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
下列情形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不批准逮捕的情形: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
不批准逮捕的情形主要有: 1、没有犯罪事实或者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逮捕; 2、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不予逮捕; 3、虽然有犯罪,但没有必要逮捕。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