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根据法律规定二次入职是没有试用期的。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
第二次入职不得约定试用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通过约定一定时间的试用来检验劳动者是否符合本单位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要求的制度。如果劳动者二次入职的工作岗位与第一次入职时相同,则在第二次入职时不应当再约定试用期。反之,如果两次入职的
如果之前已经约定过试用期,则员工间隔半年二次入职时不需要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考核的时期。
辞职后再次入职应没有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职工第二次入职同一单位,合同约定试用期无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同一合同的,或者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原劳动合同内容没有实质变化的,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同一合同的,或者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原劳动合同内容没有实质变化的,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第二次劳动合同为双方设定了新的权利义务,对劳动者提出了新的要求,理应赋予该公司设定新的试用期的权利。
企业员工二次入职,如果再次入职后,职位没有发生变化,通常不应该再有试用期。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相互了解、确定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招聘条件或求职条件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收据一般可以入账,但是单位或个人在收付款时使用的其他自制收据不能入账。收据是一种收付款凭证,分为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税务部门监制、财政部门监制、部队收据都可入账。
收据是企事业单位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的原始凭证,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的收付款凭证,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即非应税业务。 收据也可以作为原始凭证记账,但不能税前列支,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予以剔除。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员工二次入职签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