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刑事案件证据不足应分情况来定。若是在侦查阶段,公安认为证据不足的话就会直接撤销案件;若是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建议公安撤回案件,检察院也可以直接做不起诉的处理;若是在法院审判阶段,法院可以判处无罪。
如果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为证据不足的,可能会撤销案件。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那就会决定不起诉。如果在一审阶段,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那会判决无罪,当事人会被释放。
证据不足的案件的处理方式如下: 1、审查起诉阶段的,应当作不起诉决定; 2、一审阶段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3、二审阶段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对其身份进行调查
关于证据不足的结案方式,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的各个阶段有所不同:1、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发现证据不足的,公安机关应撤销立案,终结侦查程序。2、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发现案件证据不足无法起诉的,检察院应作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3、案件在法院进行审
证据不足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退回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认为证据不足的,应当宣告被告人无罪,
根据所处的法律阶段不同,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有以下三种结案方式和处置程序:第一种,公安机关立案后,经过初步调查取证发现证据不足,无法证明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会不予立案或者撤销立案,释放被拘留的嫌疑人,终结法律程序。第二种,嫌疑人
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法律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证据不足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以证据不足结束侦查终结,并以证据不足的理由进行结案。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若刑事自诉案件的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补充证据,补充后证据依然不足的,可以裁定驳回其起诉。《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若缺乏罪证的,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刑事案件证据不足会根据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在侦查阶段,证据不足的,会直接撤销案件; 2、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证据部足的,检察院会做不起诉处理; 3、在法院审判阶段,证据不足的,法院可以判处无罪。《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审判人员、
刑事案件若证据不足的,应该由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处理,二次补充侦查若依然没有证据的,应当作出不予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
刑事案件证据不足会根据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在侦查阶段,证据不足的,会直接撤销案件; 2、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证据部足的,检察院会做不起诉处理; 3、在法院审判阶段,证据不足的,法院可以判处无罪。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