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投诉、举报。
劳动保障监察的内容主要是国家法定的劳动标准和事项以及社会保险规定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遵守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情况; 2、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等等。
劳动保障部门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论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都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劳动监察部门存在不作为的行为。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可以采取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有义务为举报投诉人保密。投诉人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的,应当递交投
劳动保障工作职责包括方面如下: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
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包括关怀失独老人和离退休人员,与失业人员相关的一系列宣传工作和统计工作,更应对灵活就业人员进行统计和管理,以保证其社会保险的连续性等。
1、劳动保障执法的主要方式: (1)劳动监察,审查用人单位的日常材料或者举报投诉。 (2)自觉接受监督举报,设立各种举报路径接受监督。 (3)及时调查,对涉嫌违反劳保法的用人单位及时调查。 2、最后就是制定应急预案,提前面对各种情况,相关部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法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劳动法律,除宪法外,表现形式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国际劳工公约和工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宪法”即国家的根本大法奠定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的劳动法律制度。
(一)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 (二)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 (三)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职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问题; (四)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未签订手续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五)劳动合同必备条
一、审议讨论:对案件承办监察员提出的初步处理意见,经集体审议讨论后,报上级批准并依法定程序实施处理。 二、行政处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立案调查取证完成,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撤消立案等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7日内送达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