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类型有: 1、确认之诉,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或者存在的具体状态之诉。具体可分为肯定确认之诉和否定确认之诉。 2、给付之诉,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民事义务之诉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如下: 1、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年度审查等方式; 2、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公务应当由两名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共同进行、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被检查单位监察的内容、要求和法律依据; 3、现场监察
劳动保障监察具体内容如下: (1)用人单位遵守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情况。 (2)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
劳动保障监察的法律责任有: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
劳动保障监察的具体内容包括: 1、用人单位遵守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情况; 2、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监察的内容包括: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劳动违法行为,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而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
劳动保障监察的时效是两年,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
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分为书面和口头两种。当事人用口头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灵活、简便,但不便于履行和监督、检查,特别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往往因空口无凭而难以处理。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方式如下: 1、当事人双方协商; 2、协商不成的,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调解不成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其工作职责是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收到举报、投诉后有权利进行调查和现场检查,并在6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1、在投诉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到,劳动监察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部门。劳动监察的职能,目前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它的下属机构中有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委员会,其中只有劳动监察大队是作为行政执法机关。所以,无论是来人、来电、来信,最终处理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