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在消费者收到商品后的七天内,即使商品或者服务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也享有无理由退货的权利,此时经营者不退商品的行为不合法,如果是在消费者收到商品后七天后,商品或服务符合质量要求,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此时经营者
出现质量问题的索赔方式是:首先与经营者协商;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有商品质量问题并给消费者造成人身损害的,一般应当赔偿消费者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必要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费用。
处理工程质量问题的程序如下: 1、加固处理,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 2、修补处理,工程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要求,但经过修补后可以达到且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可采取修补处理的方法; 3、限制使用等。
投诉购买商品质量问题的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 发现假冒商品的,消费者可以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也可以打监督投诉电话,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是否立案。 若是对于投诉的结果不满意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根据与
饮料质量问题赔偿标准如下: 1、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2、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3、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二手车质量出现问题的,可以向出卖二手车的一方要求赔偿,协商赔偿不成的,可以向向消协、工商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赔偿造成的损失。
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经营者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并赔偿损失。若是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消费者还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可要求其实行所谓的“三包”(包修、包退、包换),如果商家知道存在质量问题而故意卖出,构成欺诈行为的,实行“1+1”的赔偿办法(双倍赔偿)。或者根据其出现的质量问题,对消费者造成的伤害,要求其实行承担侵权责
对质量存在缺陷的产品消费者不仅有要求退换的权利,甚至可以要求销售该产品的商家承担赔偿的责任。产品因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毁损或灭失,不能修理、更换或退货的,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对其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