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期限规定是: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是当事人在场的,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也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在场的,应当在宣告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交由
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则上是一直有效而不会失效的。前提是行政处罚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处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行政处罚被撤销或者部分撤销的情形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超越职权的等。
行政机关一般应当对于违法行为人在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是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且依法应处警告或者较低数额的罚款的,则行政机关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申请行政复议期限的期限一般来说指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某一具体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从知道该行政行为当天开始计算,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天的除外。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合
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被处罚人后,如果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有执行权力;则在决定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就可以执行;如果该行政机关没有执行权力,则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不申请复议,不起诉,也不履行的,该行政机关可在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请求法
在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的申请期限的,则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该期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如果行政机关有执行权,则在处罚决定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可以执行;如果行政机关没有执行权,且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起诉、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在期限届满后的三个月内请求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