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通过协商、律师函、起诉等方式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因不履行合同导致的损失等。 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
负有先履行义务的合同一方不如约履行时,另一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所谓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 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
拒不履行合同的处理方式:一方拒不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可先协商,再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或者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在质量要求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 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合同无法履行不构成违约。合同无法履行是指义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合同。履行不能使合同的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因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债权人无法请求继续履行。
合同签订后未实际履行的是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也可以按照当事人的合同中约定的处理方式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
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1、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债务。 2、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3、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4、在双务合同中,债务人表示拒绝履行后,不得以同时履行抗辩权作为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