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再婚之后,女方当然享有对其配偶的遗产的法定继承权。首先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第一次结婚还是第二次结婚,只要男女双方经过了合法的登记手续,就能够缔结合法有效的婚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男女双方都能够作为对方的法定配偶,享有相应的配偶权利。例如
婚前财产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但是必须经过所有权人的明确同意。具体需要区分婚前财产的性质:如果属于男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经过男方同意的前提下,当然可以直接加上女方的名字;如果男方婚前财产属于与他人共同共有的财产,就不能随意加上女方的名字。只有
母亲再婚时,子女仍然可以继承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在法定继承中,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继承权,除非其放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而且根据规定,父母的离婚和再婚,都不影响父母子女关系。所以,母亲再婚之后,其子女仍
再婚之后,对方带来的子女在法律中被称为继子女。一般来说,继子女都不能成为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法中规定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或者养子女。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如果继子女仍未成年,同时被继承人在生前对该名继子女尽了抚
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所有的个人房产,当然可以由房产所有人单方卖房。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财
婚前财产可以协议归对方。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在结婚前或结婚后,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其财产全部或者部分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其财产全部
婚前财产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公证赠与给对方。通常情况下,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可以在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但是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只要自愿合法,自然人可以结无数次婚。同时,无论是第一次结婚,还是第二次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都会受到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的严格保护。换句话说,再婚后的双方都能够成为对方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再婚后对方的财产,双方当事人享有相应
男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女方不一定有权分割。首先,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并不必须进行分割,除非其自愿分给配偶。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无权请求分割房产;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结婚后在房产证
一方婚前购买的财产可以在婚后加上对方的名字。如果房屋本身没有抵押,也没有贷款的话,那么随时都可以办理加名字的手续。但是如果房屋是有抵押贷款的,那么暂时还不能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先把贷款结清之后才可以加名字。要办理房屋加名字的手续,夫妻双方只需
婚前男方买房,婚后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在婚后也属于其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
继母有权利继承,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在我国,财产继承制度中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主要的继承方式。被继承人死亡以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遗赠及遗赠扶养协议的,或者是遗嘱、遗赠及遗赠扶养协议依法不能认定的,适用法定继承。所谓法定继承是指
男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在结婚之后把女方的名字加上是有效的。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自愿对另外一方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可以发生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男方加上女方的名字,那么房屋就从男方的个人财产转换为了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