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8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职务侵占数额在六万元以上不满四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职务侵占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一千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物财产的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定义为职务侵占罪。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规定:职务侵占数额六万元以上不满四十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职务侵占数额一百万以上不满一千五百万元,属于“数额巨大”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是: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应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3、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
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是本公司企业的财物,这种财物实际上已被行为人所掌握,而诈骗罪的对象是不为自己实际控制的他人财物。
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的界定:二者主体不同,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职务侵占的主体只能由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犯罪对象也不同,诈骗罪的对象是不为自己实际控制的他人财物,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本公司、企业或者单位的财物;另外二者在
职务侵占案金额的认定:数额较大为六万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一百万元以上。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1)犯罪客体不同。贪污罪的客体是职务行为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职务行为廉洁性和本单位财产的所有权。 (2)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为: 1、主观目的不同,职务侵占的主观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挪用资金主观上是为了非法占用。 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本单位财物,包括资金及物,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本单位资金。 3、犯罪的客体
这两种犯罪也有以下主要区别: (一)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 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其中,既包括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资金,也包括公民个人所有、外商所有的资金。 挪用公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
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是: 1.侵犯的客体和时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 2.主观上不同。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
职务侵占罪与诈骗罪的界限: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大量公私财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侵占罪与盗窃罪主要有以下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侵占罪的主体则是特殊主体,要求行为人具有特定的身份,或为代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