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8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发起人的人数的要求是: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发起人需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创立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人。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需要的发起人人数是两到两百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创立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者。 (1)发起人的范围: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 (2)发起人的资格:只有在中国境内设
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的人数有要求。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该由两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之所以是作出这样的人数限制,是为了区别与一人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充分彰显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和资合性兼顾的特点。 根据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发起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创立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者。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用募集设立以及发起设立方式成立公司,发起人的范围限制如下: 1、发起人不得为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 2、发起人不得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发起人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 4、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其他范围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有: 1、公司不能成立时,应当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应当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承担连带责任,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公司成立过程中,因发起人过失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对公司承担
有限责任公司有发起人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等条件。且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是股东。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有公司的住所以及法定人数的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公司只能适用发起设立,不能适用募集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