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8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基本条件: 1、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 2、自然人发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而不是没有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3、为了办理设立公司的手续,方便国家监管,法律规定,发起人必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资格条件如下: 1、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 2、自然人发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而不是没有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3、为了办理设立公司的手续,方便国家监管,法律规定,发起
股份有限公司对股东人数是没有限制的。但是对于发起人的人数有限制,应为二至二百人,发起人中一般以上应该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够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没有限制,但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时的发起人人数是有限制的。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且发起人中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要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承担返还股款、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公司成立过程中,因发起人过失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赔
股份公司发起人的责任: 一、费用承担的责任。即对设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返还股款责任; 三、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对因自己的过失而给设立中的公司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义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在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如果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七十九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
(一)两者的实质不同: 1、发起人的实质: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创立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者。 2、股东的实质: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承担返还股款、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公司成立过程中,因发起人过失损害公司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