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公安局抓人按规定是公安机关自己出费用,但是,有的公安机关可能因确实缺乏费用而无法去抓人,也可能以缺乏费用为而拖延。所以,有的被害方宁可自己出钱让公安机关去抓人。
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的秩序,在出示了相应的证件之后,可以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进行当场的检查以及盘问的。如果嫌疑人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可以带其到公安机关,进行继续盘问。对于盘问人置留的时间一般是不超过一天,如果是特殊情况
《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了,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公安刑事案件,满足以下拘留和逮捕条件的,会马上抓人: 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可能性的; 三、有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可
报案后警察不是一定会去抓人。报案后,公安机关是否立案,后续是否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都需要根据满足法定条件,不得随意抓人。 报案后,首先公安机关会在管辖范围内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会立案。 立案后如果获取证据
公安机关在抓人后,一般应该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但是,如果有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的,则可以暂不通知,待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受理的刑事案件中,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拘留的时间为三十七日。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公安局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1、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2、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3、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4、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三十八条:异地执行传唤、拘传,执行人员应当持传唤证、拘传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 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本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犯罪嫌疑人的住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也可以在传唤的同时进行刑事拘留,只有经过合法手续批准的,才可以逮捕。一般先行拘留,然后逮捕。
一般情况下,应当首先出示警察证件,表明自己的身份,并向被抓捕的人,出示传唤证或拘留证。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口头传唤,不需要书面的手续(传唤证或拘留证),事后可以补办相关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