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6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的证据包括: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费用票据及证明材料; 3、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报告》。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受害人就交通事故向责任人进行索赔的,所需要的具体证据种类包括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费用票据及证明材料;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报告等。
受害人向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人进行索赔所需要的证据种类包括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费用发票,包括医疗费发票、交通费发票、住宿费发票、残疾辅助器具的发票等;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报告;医院就诊病历、检查检验报告;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的相关证明等。
第一组:各诉讼主体的身份事项和相互关系证据 1、原告的身份证,证明原告的主体资格; 2、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证明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事项(说明:主要适用于原告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及需要监护的成年人类型); 3、亲属关系证明,证明原告与死者或伤者
交通事故索赔所需的证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费用发票,包括医疗费用发票、交通费用发票、住宿费用发票、残疾辅助器具发票等; 3、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鉴定报告; 4、医院病历、检查报告; 5、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的相关证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证据主要是根据诉讼请决定的,一般需要证明以下事实的证据:证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的证据,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的证据。造成残疾的,证明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的证据;造成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的证据如下: 1、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的证据;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提交《伤残鉴定报告》;如果没有做伤残鉴定的,可在向人民法院提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的证据有医疗费发票、交通费发票、住宿费发票,以及购买一些营养费或者残疾辅助器具发票、事故认定书等证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受害人就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进行索赔,所需要准备的证据包括有: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的凭据,伤残鉴定报告等。《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首先就是原件,基本案件关于医疗费发票、交通费发票、住宿费发票,以及购买一些营养费或者残疾辅助器具的发票都需要留存;其次就是证明类,如果是一些没有直接证据可以提交的赔偿类别,就需要相关部门出具证据,举个最常见的例子,误工费证据,可能就需要单位
向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进行索赔所需要提供的证件种类包括有:受害人身份证、被抚养人户籍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费用;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等。
交通事故索赔要提供: 1、索赔人的身份证件和交通事故认定书;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出入院证明、医药费、住院费等单据; 3、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4、证明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的相关材料等。《民法典》第
受害人向交通事故的责任人索赔的,需要准备以下证据:能够证明误工时间的医疗机构证明;有固定收入的提供固定收入证明,一般是用人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