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在一般情况下共同共有的房屋的出售或者要经过全体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才可以进行,按份共有的房屋应当经产权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权人同意才能抵押或者出售。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一般应当认定无效。但如果第三人是善意、有偿地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房屋能同时抵押给两个人。先顺序的抵押权人优先于后顺序的抵押权人受偿,后顺序的抵押权人只能在先顺序的抵押权人受偿之后的抵押物价值余额中受偿,同一顺序的抵押权人则按照各自债权额的比例进行受偿。
抵押权的设立自什么时候起生效要分好几种情况: (1)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以生产设备、原材
抵押房屋买卖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
房屋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区别是: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得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人对抵押物有孳息收取权,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有处分权。
动产抵押合同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动产抵押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抵押财产登记后,只要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抵押权人都可以就该抵押财产实现抵押权。
动产抵押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生效。我国动产抵押模式采用书面设立登记对抗原则,即动产抵押是根据当事人之间的书面合同设立的,但没有抵押登记,就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合同签订之后,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抵押权人无权追偿善意取得该财产的第三人,
房屋可以同时抵押给两个人。 但是被担保的总债权不能超过抵押标的价值。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
房屋出租需要抵押权人同意。已抵押的房屋可以租赁,租赁合同有效。抵押合同有约定的,依照合同执行;没有约定此条款的,在抵押人出租房屋的行为未使抵押房屋价值减少同时不影响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也不与其他约定条款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出租此抵押房屋。
写抵押协议时,应当包括: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此外,财产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