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结婚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要符合一夫一妻制。有配偶的人只能在原婚姻关系终止以后才能再婚。 4.当事人一方或者是双方之间不存在
民法典规定离婚的条件是: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有进行合法的结婚登记,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议离婚;协商达成一致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起诉的,女方不是在怀孕
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的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当事人亲自提出离婚申请;经过法定离婚程序。协议离婚应当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而诉讼离婚应当调解前置。
《民法典》第1012条规定了公民的姓名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姓名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一是禁止私自在机关、单位登陆互联网;二是禁止在家用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三是禁止涉密网与互联网连接或在连接互联网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四是禁止私自留存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或涉密文件资料;五是禁止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
民法总则48条的内容是,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了保全申请人或者是先予执行申请人不服法院的保全裁定或者是先予执行裁定的救济方式。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复议,并且复议期间并不停止原保全裁定或者是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108条内容是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了保全申请人或者是先予执行申请人不服法院的保全裁定或者是先予执行裁定的救济方式。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复议,并且复议期间并不停止原保全裁定或者是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并且,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这些裁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是小区业主缴纳物业费的义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1、业主应当依约支付物业费;2、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的,物业人员可以催告其支付;3、经过催告后仍然不支付的,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主张权利。但是,即使业主不支付,
借条中需要写明的内容包括: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还款的方式和还款的具体期限,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率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