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变相降薪违反劳动法。对劳动者用人单位的具体规定如下: 1、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明确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事项,而对于劳动合同约定事项的变更,需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 2、企业单方面变更工作岗位且降低劳动报酬的,属于违反劳动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变更后的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
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包含岗位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有一份。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法律规定应当书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但实践中口头变更也受到法律保护,但为了避免日后发生争议,建议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关于降职降薪的规定:用人单位只有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岗位进行重大调整,则劳动者有权拒绝。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未经过劳动者同意调岗降薪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一般是不合法的。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都不得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协议内容具备劳动合同的要素的算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无效: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
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的关键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为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1、概念不同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