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我国农村范围内,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首先,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外部关系来看,是特殊的财产,不应作为遗产继承。其次,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家庭共同共有,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是,子女
宅基地申请条件有: (一)申请的宅基地位置必须符合土地方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 (二)申请面积是否符合宅基地审批标准。 (三)申请人的户口必须在申请宅基地所在村组。 (四)申请宅基地要先向村委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符合规划建设和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
农村批宅基地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2、属于自然灾害,宅基地灭失或者因结婚分户的原因,缺少宅基地等情形。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
只有申请了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和规划许可证,才可以在农村建房。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农村宅基地批复流程如下:向集体经济组织递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张榜公布申请信息,公布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乡镇政府、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查合格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
宅基地批复下来的有效期是两年。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赠与农村宅基地的法定条件是: 1、农村宅基地只能赠与宅基地的使用权; 2、赠与双方要签订书面赠与协议; 3、赠与双方均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4、受赠人名下没有其它宅基地; 5、已经确权登记的宅基地需要双方完成过户登记,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具体申请报批程序如下: 1、符合条件的村民提出用地申请。 2、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并有80%以上社员签字同意。 3、国土房管所派员现场选址勘察。 4、申请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5、张榜公布。 6、乡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