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 2、第二条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
当事人要提出执行异议的,需要提出相应的申请书,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如果提出了书面异议,人民法院会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如果理由成立的,则会裁定撤销或者改正,如果理由不成立的,则会裁定驳回。 申请书中应当写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
执行异议申请应当在执行过程中提出,执行程序结束后是不能提出的。法律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
执行异议申请书,应该包含以下内容: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相关证据材料;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
执行异议申请书交给启动执行程序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
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的不属于执行异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异议是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
变更申请执行人不属于执行异议。执行异议是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执行程序开始后,如果当事人、案外人认为所执行的标的,自己有全部或部分的请求权,或认为执行可能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
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相应处分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
申请人:申请人因XXXX有限公司诉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XX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事实与理由.综上,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XX人民法院。
(1)标题。居中写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债务人提出申请的,应写明企业法人的全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以及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不写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分别写明各自的基本情况,债权人
提起执行管辖权异议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