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债权人主张公司股东出资不到位,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但由于出资的主要证据材料应当保存在公司或出资人手中,债权人取证在事实上存在困难,对于股东出资是否到位,原则上应当由债务人(包括公司和股东)负举证责任。因此
股东能查阅财务报表。这里所说的财务报表属于股东的知情权。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
《公司法》规定股东享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因此股东是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的。 股东想查阅公司财务报表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如果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
股东转让股份后还可以查阅公司财务报表,但是只能查阅其担任股东期间的公司财务报表。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债权人主张公司股东出资不到位,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但由于出资的主要证据材料应当保存在公司或出资人手中,债权人取证在事实上存在困难,对于股东出资是否到位,原则上应当由债务人(包括公司和股东)负举证责任。因此
股东能查阅财务报表。股东可以请求查阅和复制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也可以请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但查阅会计账簿需要有正当的目的,说明本人的目的,并提交书面的申请书。
得看具体情况。对于查阅公司财务报表需要具有股东资格,股份转让后,原股东丧失了股东资格,就不再享有股东的知情权,就不可以如果想要查阅公司财务报表需要有初步证据证明在持股期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依法查阅或者复制其持股期间的公司特定文件材料。
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这是每个股东的权利。股东的查阅权是指股东可以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转让股份后不能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因为知情权是属于股东的权利,股权转让后便不再有股东资格,也就没有股东的权利。股权转让是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