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一般由公安机关、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进行监外执行收监,监外执行收监的情形有: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监外执行又犯罪的,被收监羁押,未执行刑期及新犯罪判决刑期合并计算执行。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
监外执行不是刑事犯罪,而是刑事处罚的执行方式。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
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即使涉恶,也可以监外执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为有严重疾病需要就医的、怀孕的妇女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和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涉恶案件得根据具体的犯罪主体和刑罚来确定能否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收监具有如下法定情形: (一)发现行为人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抢劫罪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适用监外执行。监外执行一般分为缓刑、假释、或者保外就医,一般来说不至于危害社会才能在外面执行,所以根据案情、根据当事人来考虑。
经济犯罪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可以监外执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
决定监外执行收监的机关是人民法院,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监外执行是刑事处罚的一种特别执行方式,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但是有特殊情况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适用监外执行的。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需要收监。
监外执行不属于刑事犯罪,属于刑罚执行方式。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
监外执行不属于刑事犯罪,而是属于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
累犯只要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就可以监外执行。其条件有: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