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行政诉讼中确定第三人的规定是:自己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也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人民法院也
行政诉讼应当由被告举证,被告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一、被告的举证责任(政府): 1、被告对作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卷宗主义”原则。即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必须“先取证,后裁决”,奉行“证据在先”原则。 3、被告怠于举证,视为
1、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既要向法院提交事实根据,也要提交规范性文件,只针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即当不能证明其行为合法时应当败诉,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民事请示部分则仍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 2、被告举证的时间。被告应当在第一审庭审结束
行政诉讼中的被告需要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来进行举证。被告需依法向法院提供其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如果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则经人民法院准许后,可以延期提供。
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 1、直接起诉的案件,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 2、经复议,而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3、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在行政诉讼中确定第三人的办法: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第三人,可以自己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也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按下列规定可确定行政诉讼的被告: 1、直接起诉的案件,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 2、经复议,而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3、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诉讼中适格被告的确定方式为一般情形下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若是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行政诉讼案由的确定: 1、行政作为类案件案由的结构为:管理范围+具体行政行为种类; 2、不作为案件的确定方法是:以“诉”作为此类案件案由的第一个构成要素;以行政主体的类别作为第二个构成要素; 3、单独提起行政赔偿案件的案由的确定方法为:行政
被告的举证责任(政府): 1、被告对作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卷宗主义”原则。 3、被告怠于举证,视为没有举证,要承担不利后果。涉及第三方利益的,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可以向法院提
行政诉讼证据的举证责任一般由被告承担,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7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