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0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
一、调整范围 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
江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调整范围::江西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调整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办法和标准::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调整办法: (一)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月数,每月增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 (一)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7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15年及以下,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在增加45元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每
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每满1年,按1.7元确定月增加额。其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0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
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
一、调整范围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
经国务院批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黑龙江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为黑龙江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6.5%左右。
黑龙江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每人每月增加35元。1.与缴费年限挂钩:每满一年增加1.6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20年月
2021年山东省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65元养老金。 (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1.按2020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2%确定月增加额。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