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3
口头遗嘱舅舅和兄弟见证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不能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而舅舅和兄弟作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是不能作为见证人的。
口头遗嘱舅舅和兄弟见证不合法,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不能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而舅舅和兄弟作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是不能作为见证人的。
撤销公证遗嘱原则上是能认定是普通遗嘱的。如果遗嘱被撤销后,遗嘱本身是无效的,那么不能按照遗嘱继承;如果遗嘱被撤销并不当然导致遗嘱无效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当普通遗嘱。
1、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
不能。我国民法典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作为继承人的舅舅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口头遗嘱舅舅和兄弟见证不合法,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不能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而舅舅和兄弟作为与继承人有
(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首先由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其次由公证处进行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
众所周知,经过公证后的遗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证后的遗嘱并不能更改。实际上,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0条的规定,无论是什么类型的遗嘱,只要被继承人愿意,就能更改甚至是撤销。只是在法定的六种遗嘱类型中,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代书遗嘱不可以在事后才公证,因为遗嘱只有经过公证后才可以保证其真实合法性,也为立嘱人保障其在世之前按照自己的意志,对其财产处分,并且又可避免遗嘱人的家属与继承人发生纠纷、矛盾。 代书遗嘱进行公证后,就是公证遗嘱了,则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代
国内的公证遗嘱,在香港的效力问题,主要根据遗产的所在地不同,做出不同的区分。如果遗嘱涉及的财产位于内地的,这时候在国内办理的公证遗嘱,在香港也有效力,但是不能直接在香港过户。如果涉及的财产在香港的,在国内办理的公证遗嘱,要适用香港法律,也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