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0
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对于夫妻的共同债务,主要包含了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程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个方面是无论是在双方婚姻
一方在婚前就已经得到的拆迁房,属于该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请求分割。换句话说,一般情况下,婚前拆迁房都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例外的情况。这里所说的例外情况主要是指,婚前拆迁房的所有权人同意将房产赠与给另一
要判断离婚前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遵循两大原则:一个是看欠下债务的时间,还有一个就是要看债务的目的。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欠下的债务,而且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和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所欠下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夫妻共同偿还。就
夫妻离婚债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应看债务的种类来做出相应的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离婚后,夫妻双方的债务可以分为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若离婚所欠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就应由负有清偿责任的夫妻一方,独自承担清偿责任。若
要判断女方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要根据父母赠与女方财产的行为是否是在男女方结婚登记之前完成。如果嫁妆是在结婚登记之前给的,那么一般会被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于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后给的,而且女方父母并
判断该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主要依据为: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确实是为共同生活所承担的贷款,就是共同债务,但是如果仅用于一方的其他消费,则不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此外,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
婚前购置的房产,需要区分具体的情况来作出性质的界定。首先,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为该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
婚后债务夫妻是否有义务共同承担分以下三种情况而定: 1、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经营等事宜,而只是用于个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没有承担的义务; 2、如果在婚后个人所负的债务用于改善夫妻共同生活条件、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
一方失踪时,另一方可诉讼离婚,对于不知道在何地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提起诉讼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是一样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失踪的人时间没有达到两年,其配偶可以先申请宣告失踪,等到人民法院宣告失踪之后,
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分析如下: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没有约定的,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2、如果夫妻双方明确约定,婚后买的房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并以书面的形式约定的,则该房是个人财产。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的
一方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
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前财产,则不需要进行分割。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才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第一是婚前由一人出资,但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房屋是算作夫妻的共同财产。
婚前安置房一般情况下,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这主要因为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明确规定了,对于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应当视为该方个人财产。即使双方缔结了婚姻关系,也不能因此将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婚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