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无效婚姻时效的规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以下情形属于无效婚姻: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 3、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可撤销的婚姻的情形包括因胁迫结婚或者隐瞒重大疾病结婚的情况。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 根据《民法典》的,存在下列情况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一方或者双方被胁迫结婚
除了法律明确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其他情形都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婚姻无效的情形有: 1、已经结婚或明知对方结婚而还与其结婚的; 2、双方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双方或其中一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
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是无效婚姻的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
没有可以判处婚姻无效的疾病,但是如果对方在婚前隐瞒疾病,受隐瞒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重婚是属于无效婚姻。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未到法定婚龄结婚、以及当事人和对方有禁止结婚的婚姻关系。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也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重婚算无效婚姻。对于重婚的婚姻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所谓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
(一)两者的行为性质不同。离婚与无效婚姻虽然都是解除男女之间的关系,但两者有本质区别; (二)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在于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违法行为已经作为既成
具体要看该情形是否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属于就可以申请,不属于当事人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婚姻无效的情形中不包括买卖婚姻,买卖婚姻该向人民法院起诉撤销婚姻,买卖婚姻是明令禁止的,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虚假婚姻不是无效婚姻,我国不存在虚假婚姻,无效婚姻是指法律规定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包婚的婚姻关系。无效婚姻的具体情形有:当事人重婚;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