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交通事故伤人的赔偿以受伤害程度而定,一般会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
发生交通事故后损害赔偿方式有: 1、和解,自行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纠纷; 2、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4、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发生安全事故可索赔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
受害人致伤的,赔偿义务人需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致残的,赔偿义务人需赔偿因增加生活上所需要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
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的项目有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不可以重复计算的项目: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和丧葬费等。但先申请工伤赔偿再申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可以获得全部赔偿。
工伤与交通事故不可以重复计算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和丧葬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劳动者获得第三人支付的损害赔偿后,仍有权请求工伤保险
安全事故中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可以向责任人索赔的赔偿项目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产生的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可以主张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可以主张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肇事赔偿项目及其标准: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等。
交通肇事赔偿项目及其标准: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其他的费用依据实际情况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