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公司减资的程序如下: 1、提出减资方案。通过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确定具体的减资方案。 2、形成减资决议。经过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减资方案。 3、通知债权人。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
公司减资的方式有减少股份以及减少股份金额这两种。公司减资需要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为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会使公司的风险上升,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法的规定内容有: 1.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规定公司形式有下列两种: 一、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公司法》对公司名称具有下列相关规定: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股份公司字样);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等。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特征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有一定限制,必须是50人以下; 2、股东以各自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财产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资金; 4、公司规模可大可小,适应性强; 5、公司设立程序简单,组织机构设立条件灵活
《公司法》有关公司章程的规定有: 1、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2、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等事项; 3、其他法律规定。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法对转投资的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转投资是公司以法人名义从事的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公司法关于增资的规定有: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
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性财产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财产的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进行评估和核实,不得高估或低估。法律、行政法规对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种类具体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属于《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
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股权以及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出资方式变更需要提交营业执照的正本和副本,变更出资方式股东的身份信息,股东大会的决议以及新的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