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主要义务与附随义务的性质当然是不一样的,附随义务是在合同履行的过程当中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但是主要义务伴随于整个合同履行的过程当中。主要义务是根据合同性质所固有的合同当事人应当承担的义务,在书面合同中,附随义务的法律效率其实也低于主要
没有随附义务,只有附随义务。主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两者的区别在于附随义务的产生依据为诚实信用原则,主给付义务产生的依据为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
法律规定,合同中的附随义务分为以下几类:基于合同关系而产生的通知义务、协助义务、照顾义务、保密义务、说明义务、保护义务等。附随义务是指为了使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获得最大的满足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1)附随义务具有从属性。由于附随义务的存在价值主要是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实现,所以,在合同关系中附随义务居于从属地位。 (2)附随义务具有不确定性。一般而言,合同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两种,而且这些义务在合同成立之初就已经被确定。
债权人附随义务的法律特征主要是: 1、附随义务具有从属性。 2、附随义务具有不确定性。 3、附随义务具有法定性。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
合同附随义务的特点如下: 1、附随义务具有从属性:由于附随义务的存在价值主要是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实现,所以,在合同关系中附随义务居于从属地位;它是随着当事人缔约、履约和履约后关系的建立、存续而产生和发展的。 2、附随义务具有不确定性:
强奸罪的主要特征为:主体是已满十四周岁的男性,侵犯的客体是妇女不可侵犯的权利,特殊形式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罪的主要特征: (1)侵权对象是妇女不可侵犯的权利; (2)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无法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 (3)犯罪主体是年满14周岁的男子; (4)主观上是直接故意,有强行奸淫的目
犯罪最主要的特征是: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犯罪行为对社会具有危害性,这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其次,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最后,犯罪必须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实际违约的主要形态是:拒接履行、预期履行、不完全履行。实际违约是在履行期到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拒接履行是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强奸罪的主要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 (4)主观方面,是
犯罪预备形态主观方面的特征: (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 (2)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即是被迫而非自愿在着手实行行为前停止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