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遗嘱的内容合法。不能够处分立遗嘱人无权处分的房产,并且还要为法定继承人中的老弱病残者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2、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即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
遗嘱书写有效格式如下: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
录音笔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但要符合下列条件: 1、录音尽量保存原始载体; 2、录音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3、录音尽量不要单独作为法庭证据; 4、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只要满足条件,那么订立的遗嘱就有法律效力。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具体如下:1、订立的遗嘱双方当事人,都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订立的遗嘱表达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订立的遗嘱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违
遗嘱,是指自然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个人财产或事务做出的个人处理。遗嘱一般于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即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备
不可抗力因素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自然灾害属于不可抗力。比如:地震、台风、洪水、冰雹、蝗灾、风暴等; 2、政府行为属于不可抗力。比如:征收、征用等; 3、社会异常事件属于不可抗力。比如:罢工、骚乱等社会异常的、突发的事件。 值得注意的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自书遗嘱的有效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项: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的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在生前,自然人有权订立遗嘱,但是需要注意,并不是自然人所订立的遗嘱,就一定能够发生法律约束力。有效的遗嘱,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订立遗嘱的人也就是被继承人,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严格意义上,在法律上并不存在自书遗嘱有效期这一种说法。正确来说,应当表述为:自书遗嘱在一定的情况下,才能够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遗嘱人在生前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因此,如果遗嘱人在订立自书遗嘱之后,又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但是,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如果想把个人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建议通过遗赠的方式处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
遗嘱人手写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具备遗嘱的所有有效要件的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自书遗嘱的有效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项: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因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
财产遗嘱的有效,需要根据遗嘱的形式来进行判断。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的遗嘱、打印遗嘱。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生效要件,均须立遗嘱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遗嘱为真实意思表示。自书遗嘱须亲笔书写,签名
香港遗嘱在国内是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但是,前提是要符合规定。 如果继承人的户籍是在大陆的,属于中国国籍人,那么遗嘱是完全有效的;如果被继承人在香港,就适用香港法律,来认定其效力。 香港遗嘱想要在国内产生法律效力,那么就要先行办理公证,也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