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0
(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特点是条款内容繁多,且专业性强,最主要的是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当合同履行出现争议时,您首先要去看条款。请您注意的是:当双方对条款的理解有两种以上解释时,应当作出不利于保险公司的解
1、保险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之协商: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在自愿、互谅、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对出现的争议直接沟通,友好磋商,消除纠纷,求大同存小异,对所争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自行解决争议的办法。 2、保险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之仲裁:仲裁指由仲裁机构的仲裁员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向运输工具注册地、运输目的地的、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起诉;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向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进一步明确涉及运输工具和货物运输的保险纠纷的管辖,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司法解释中第二十五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
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法律的规定是: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管辖地点。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纠纷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审理保险合同纠纷,可以适用普通程序,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后可延长六个月。
法律对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规定是: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管辖地点。
买卖合同纠纷的判决要根据诉讼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以及法庭调查的结果来确定。法院作出判决的,判决书中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
保险纠纷的解决途径有以下几种: (1)向当地保监局信访办投诉; (2)通过保险调解委员会来调解; (3)仲裁; (4)诉讼。 合同违约该赔偿的方式有: 1、实际履行,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