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1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
罪犯被私放的时间不属于能折抵刑期的范围。私放罪犯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折抵是指对罪犯判决后,将其在判决之前被羁押的日期折抵为已执行的刑期,目的是正确贯彻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
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期内。 根据有关规定,以下的刑罚拘留期间的时间都计算在刑期内: 1、《刑法》第四十一
两种拘留性质不一样,不存在折抵。刑拘涉嫌刑事犯罪,治安拘留属于行政拘留。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而我国刑事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行政拘留可以折扣刑期。根据《行政处罚法》,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抵消相应的刑期。
在刑事拘留期间,可以送东西到看守所。同时满足条件的,还会被允许进行探视。不过规定是由聘请的辩护律师进行探视。进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原法并未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修改规定指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指定监视居住这种强制措施在限制人身自由程度上,
在刑事诉讼中刑事拘留又被称为拘留,一般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其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所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下,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一种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刑事拘留一般要要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才可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