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不一定有继承权,如果未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具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没有这些情况的有继承权。但是未尽赡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适当少分
女儿没有赡养父母也是有继承权的,但是在法定继承中,有赡养能力,但是不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应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如果子女遗弃父母,造成严重后果,那就会丧失继承权。
没有赡养老人能继承遗产,作为继承人的子女,不赡养被继承人的,并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
不赡养父母,如果是有赡养能力却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所以不赡养父母是有可能分不到遗产的。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放弃继承权能不免除赡养义务的。因为继承权属于法定权利,权利人可以自行选择放弃。而赡养义务属于法定义务,并不因权利人的主观意志而消灭,即权利人主动放弃的行为无效。
不赡养老人不会丧失继承权。失去继承权的情况有: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以欺诈、胁迫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
只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才会丧失继承权。不赡养老人不属于丧失继承
没赡养老人也是有继承权的,如果有能力赡养但是不赡养的话,就可以不分或者少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子女不赡养老人,也是拥有继承权的,但是老人可以因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在订立遗嘱的时候不指定子女为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没有赡养老人的可以继承遗产,但分配遗产时,对该继承人不分或者少分遗产。子女没有赡养老人的,继承权并不因此丧失。老人也可以订立遗嘱,由遗嘱内容规定的继承人来继承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根据我国有关继承方面的法律规定,赡养父母并不是继承的必要条件,同时子女也不能够以不赡养父母为条件放弃继承遗产的权利。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除非父母生前立有遗嘱或者签订了遗赠协议的,否则应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遗产。同时继承法规定媳妇、女婿在父母
没有赡养老人并不丧失继承权,但在遗产分配时应当少分或不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
放弃继承权也不能不赡养老人。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义务不能因继承权的放弃而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