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4
寻衅滋事罪的客体: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根据刑法规定,寻衅滋事,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处以管制;适用管制刑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处以拘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
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最低可以判处管制,最高可以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寻衅滋事罪的四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上只能
我国的刑法对寻衅滋事罪的表现形式作出了相关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寻衅滋事犯罪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四种:1、随意殴打别人,情节恶劣;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别人,情节恶劣;3、强拿硬要或随意毁坏、占用公共和私人财物,情节严重;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
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条件主要包括: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犯罪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 4、客观上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
犯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的条件与其他罪行无差别。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包括: 1、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3、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4、客观方面表现为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不逮捕的情形如下: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
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有: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迫他人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