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确定侵权纠纷案件的侵权地的办法: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对于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而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专利侵权案件管辖权的确定:原告仅起诉制造者的,侵权产品的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原告同时起诉制造者和销售者的,制造地和销售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选择一个起诉;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的,原告向销售地的人民法院
专利侵权案件的损失确定,应参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损失或侵权收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确定。
确定专利侵权的方式为:确认行为人是否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了其专利。有此行为的即构成专利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
专利侵权案件管辖权的确定标准如下: 1、原告仅起诉制造,者且侵权产品的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法院有管辖权; 2、原告同时起诉制造者和销售者的,制造地和销售地法院都有管辖权,选一起诉; 3、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的,原告向销售地法院
“侵犯专利权”行为成立的要件。 1、存在有效的专利权。 2、发生了法定的侵害行为。 3、所发生的侵害行为具有违法性。 4、侵害行为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广义)。 5、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包括明示和默示)。 6、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
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都属于专利侵权。外观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专利法的规定,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而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实施”是指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中记载
构成专利侵权行为的要件包括两个方面: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1.实施行为所涉及的是一项有效的中国专利:2.实施行为必须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授权的;3.实施行为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对于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并不是形式要件。但是,可以作为衡量
专利侵权按照以下标准判定:客观上存在有效的专利权;发生了法定的侵害行为;行为人实施的侵害行为具有违法性;侵害行为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