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离婚能不能由婚姻登记地法院管辖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离婚诉讼一般需要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但是被告不在国内或者宣告失踪、死亡的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提出
未进行结婚登记,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属于非法同居。现在法律上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有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的婚姻关系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没有登记的婚姻,当事人之间并不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结婚登记需要满足这些条件: 1、双方当事人是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离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3、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已经协商一致。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双方应当亲自到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民政部门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处就在民政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一个办事处。不是必须到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到男女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与他人同居的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赔偿证据,证据的来源是合法的,证据的内容是与离婚损害赔偿有关的,就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审理时进行举证,但是证明力由法庭进行确定。
婚前父母全款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的自己子女名下的,房产归这一方的子女;婚前父母双方出资的,夫妻双方按份共有;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的,只要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子女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所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对于婚前婚后男女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出首付后共同还贷购买、一方出资购买但是在房产证上登记夫妻双方名字的、一方父母再婚前出资但是在房产证上登记夫妻双方姓名的或者一方父
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方法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妨害婚姻、家庭罪。本罪主要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 (2)客观上表现为以殴打、捆绑、扣押、禁闭或抢掠等暴力方法干涉他人结婚或离婚自由的行为。没有使用暴力的干预行为不
破坏他人的婚姻不一定犯法。若构成破坏军婚罪或者重婚罪的,不仅是违法,还涉嫌构成犯罪。但要是这两者都不属于的话,仅仅只是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一般不认为不犯法,不过这属于不道德行为。法律未对做小三有明确法律规定,只有道德上的谴责。如果没有触犯法
不是自动解除婚姻,婚姻关系不存在自动解除的情况,必须办理离婚手续。 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只要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或者被法院依法判决离婚夫妻无论分居了多久都不算是自动离婚。 不过如果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的,且分居的时间已经
事实婚姻与同居几年是没有关系的。 事实婚姻本身就是一种违法婚姻,是未经法定程序、未经国家法定机关认可而建立的婚姻关系。 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