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界限是犯罪侵犯的客体与对象不同和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和职务行为廉洁性,行为对象仅限于公共财物;而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行为对象是公私财物。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1、主体不同:受贿罪仅限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还包括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目的不同:贪污罪非法占有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为目的;受贿罪以非法占有他人或其他单位的公私财物为目的。 3、行为方式不同
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界限: 1、客观方面不同:贪污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则没有这一条件。 2、客体和对象不同:贪污罪客体为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对象仅限于公共财物;盗窃罪、诈
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在于犯罪主体的范围有所不同和犯罪目的的内容不同。受贿罪的主体仅限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的主体还包括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贪污罪在主观上以非法占有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为目的;受贿罪在主观上则表现为以非法占
贪污罪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虽然都可由国有公司人员构成,但存在明显区别: 1、是在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主观心理状态上,贪污罪是由直接故意构成,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国有资产造成的损失往往是非直接故意所致; 2、是在主观目的上,贪污罪是以
贪污罪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虽然都可由国有公司人员构成,但存在明显区别: 1、是在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主观心理状态上,贪污罪是由直接故意构成,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国有资产造成的损失往往是非直接故意所致; 2、是在主观目的上,贪污罪是以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侵犯客体不同:前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后罪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全部权能。 主观故意不同:前罪没有占有故意;后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行为方式不同:前罪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公款;后
(1)犯罪主体的范围有所不同。受贿罪仅限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还包括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犯罪目的的内容不同。贪污罪在主观上以非法占有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为目的;受贿罪在主观上则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他人或者其他单位的公
关于贪污罪与滥用职权罪区别是: 1、在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主观心理状态下,贪污罪是直接故意构成的,滥用职权罪对国有资产造成的损失往往是非直接故意造成的; 2、主观目的上,贪污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滥用职权罪一般不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 3、在客观
贪污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区别界限主要是主体不同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自然人;贪污罪的客观方面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而盗
私分国有资产罪和贪污罪的区别: 一、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自然人,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有单位,任何自然人都不能成为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主体。 二、犯罪主观方面不同。贪污罪主观意志的外在形态表现为是自
1、在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主观心理状态上,贪污罪是由直接故意构成,而滥用职权罪对国有资产造成的损失往往是非直接故意所致; 2、在主观目的上,贪污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滥用职权罪一般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3、是在客观表现上,贪污罪是以侵吞、
第一,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两种犯罪虽然都侵犯公共财产权,但侵犯程度不同,社会危害性也就不同。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全部权能,而挪用公款罪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第二,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