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2
当事人要起诉离婚的,本人户口本所在地的法院一般没有管辖权,需要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有以下情况的,才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不在中我国领域内居住; 2、被
诉讼状可以由本人自己写,也可以委托律师写,在实践中如果当事人不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建议委托律师写起诉状。如果自己书写的情况下,民事起诉状的内容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列明的内容:首先起诉状要包括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
不在户籍所在地的不可以领取结婚证。根据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
女方要离婚,可以在自己的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可以的前提是被告不在境内或者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告被依法限制了人身自由。如果不具有上述条件,则需要到男方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当向被告户籍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所以女方起诉离婚的,一般不可以到自己的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但是若是男方下落不明、被监禁的或者不在国内居住,通常可以到女方的户籍地
“若是女方起诉离婚的,通常需要到男方的的户籍所地法院起诉离婚,男方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要到男方的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若是男方起诉离婚的,原则需要到女方的的户籍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不能到男方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
不可更改。籍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18周岁以前的户籍所在地,从父、从祖籍,祖籍是指祖辈的长久居住地,按现在的地域划分填写。但是如果填错了是可以改的。你必须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由派出所审核并报公安户政部门审批
可以,一般离婚案件是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可以的。
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可以起诉离婚的法院有: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
夫妻之间起诉离婚的,一般要到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是男方起诉离婚的,一般需要到女方的户籍起诉离婚。若是女方起诉离婚的,则一般到男方户籍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