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工伤认定结果已出,但用人单位不给予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讨要: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
工厂辞工不批,可以与工厂协商;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辞职厂里不批,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工厂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不及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或者劳动者被依法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一年内去向劳动局提出申请,并按要求递交工伤申请资料。
如果公司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公司不配合劳动者认定工伤,受伤职工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的,应当享有相应的权利。
如果用人单位不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可以催告其及时去申请;如果其申请期限已经过期,则职工一方可在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一年内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
劳动者工伤处理后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鉴定结果出来后,你可以携带鉴定结果和工伤认定书,去你的单位要求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要求对你进行支付。具体的支付标准《工伤保险条例》和你们省或市的实施条例上有比较明确详细的规定,你可以自己百度下来进行查阅一下。一般说来,单位如果给你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