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4
合伙企业在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配。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
破产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是: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优于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优于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清偿。
企业破产后债务的清偿顺序是: 1、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2、然后缴纳公司欠的税款; 3、再清偿公司的债务; 4、最后将剩余的财产分配给股东; 5、清算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
企业破产后的债务清偿顺序是这样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
企业破产债务清偿顺序如下: 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
企业破产后的债务清偿依次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破产程序中所花费用和共益债务; 2、公司所欠员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 3、除上述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等。
企业分立的程序是: 1.董事会拟订分立方案报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公司分立方案由董事会拟订并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决定;股东大会作出分立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由分立各方,即原公司股东就分立的有关具体事项订立协议。
企业吸收合并的程序如下: 1.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或者合并计划。公司法授予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合并方案”的职权。 2.股东会表决通过合并决议。公司法规定合并要有合并各方股东会做出特别决议。 3.签订合并合同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合并各方
企业征收土地程序: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
企业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
破产企业整顿的程序是: 1、债务人或者债权人依法提出重整申请; 2、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 3、重整计划经所有表决组通过后,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企业兼并的操作程序如下: 1、企业通过与财务顾问合作,形成并购战略; 2、根据目标公司的资产质量选择合并目标; 3、与目标企业协商,确定合并方式、定价模式等; 4、合并后,成功整合和充分调动目标企业资源,产生预期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