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私房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显失公平订立的财产分割协议等可变更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的等其他财产分割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未请求变更,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能撤销。
以下情况之一,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1、债务人提前清偿了债务; 2、履行期限届满时履行了偿还义务。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婚内财产协议无效情形可以分以下三种,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第一,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因疾病导致无民事行为能力,此种情形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无效; 第二,如果夫妻双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则协议内容
无法继承父母财产的情形包括: 绝对无法继承的情形。即子女杀害父母,或为继承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相对无法继承的情形。即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但父母予以原谅,将其重新列为继承人的除外; 其他情况。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双方签订的财产协议,在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是离婚时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况的,另一方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撤销原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离婚财产分割有约从约,无约交给法院审判;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住房公积金、复原费等都可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婚内财产分割”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进行。“婚内财产分割”是指不离婚状态下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
下列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1、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2、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造成当事人损害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