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继承公证书,是一种公证书,所以是由公证处做出的。公证是一种能够保证资料、文书等材料法律效力的一种很有效的方式。公证书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其法定程序所制作的一种具有较强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所以无论是继承公证书
法院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人民法院会作出无罪判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没有履行合同中所约定的义务时,对方当事人针对这未履行的行为有权利拒绝应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请求履行的一种权利。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后,有先后履行的顺序,首先必须要先履行
外孙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产继承主要按照以下顺序: 1、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原则上,当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则不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是:配偶、子女、父母。子女,通常包含包了生子女、非婚生的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含了生父生母、养父养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继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
宅基地的性质是集体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按照《继承法》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三条中,不属于遗产继承范围,不能继承。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团体内流通。依据《土地处理法》,宅基地并不是实在含义上的产业,仅仅一种使用权,拥有权归村团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的设立,是基于通过法定继承,将实现继承人的遗产在其晚辈直系血亲中实现代际传承,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子女作为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在父母去世之后,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继承父母的房产: 1、遗嘱继承。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已经立有意思表示真实的遗嘱,那么继承开始时,继承人就按照被继承人遗嘱里的意思表示继承遗产。也就是说,如果父母生前在遗嘱中写明
内容合法、符合被继承人意思表示的房屋继承协议,当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了新的继承协议,或者没有对房屋继承协议办理公证,这时候房屋继承协议不一定能够发生法律效力。这主要是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
遗产继承纠纷就是指的继承人之间由于继承问题产生的纠纷。遗产继承纠纷的起诉书应当包括以下4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就是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信息。例如原告被告都是自然人的,那么就要填写原告被告的姓名,身份证号,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第二就是要写清楚具体的
法定继承,指的是在被继承人没有将其遗产的处理立相关遗嘱的情况下,将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以及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进行继承。 按照《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子女,通常包含包了生子
合法有效的继承公证书,具有公证书的效力,能够证明继承人对特定遗产享有合法的继承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要办理有效的继承公证书,需要选择正确的公证处提交申请。具体来说,如果是不动产继承的,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几个公证处都有
被继承人死亡之后,为了保障继承权的有效性和合法性,继承人可以前往不动产所在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如果是多位继承人继承同一份遗产,都必须前往同一个公证部门办理公证。如果有多个不动产,当事人也可以协商前往其中一个公证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