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一般情况下,在复议期间的行政处罚决定仍要继续执行。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况的,则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
申请延长行政复议决定期限的条件:情况复杂,行政复议机关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以及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但是延长后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日,且要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对按复议决定重做的行政处罚可以再申请行政复议,因为根据复议决定撤销重做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新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于行政诉讼所作出的判决进行申诉的时效期限应当从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起开始计算。当事人可以随时提出申诉,即申请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
不同的情况处理方法不同,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
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是两年,这个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要求分期履行的,则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中没有履行期限的,则这个期限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计算两年。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则从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未规定履行期间的,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