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2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刑事自诉的案件不予受理的,具体的案件种类包括除以下案件种类的其他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
自诉案件的范围如下: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案件需要当事人向法院
法院不予受理刑事自诉的情形是:已过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被告人已经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不属于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起诉的,但因证据不足撤诉的情况除外。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又反悔提起诉讼的。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
第二百零五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节自诉案件
刑事自诉不予受理的案件情况如下: 一、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 二、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于自诉案件的,只有下列案件才属于自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况是: 1、超过追诉时效的案件。被告人已经死亡的或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案件。 2、不属于以下自诉案件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
法院不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如下: 一、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事件。 第二,被告已经死了。 三、被告人失踪的。 四、不属于自诉事件的,只有以下事件属于自诉事件 (一)告诉处理的案件; (二)受害者有证据证明的
由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应当属于公诉案件,由受害人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属于自诉案件。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终结后,应当移送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作出起诉决定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符合这一类情形的,应当属
检察院不受理案件的,那么可以从收到决定的10日内,向上级的检察院申请复议。其他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其他办案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决定不予立案的,负责侦查的部门需要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写清楚案由和案件来源、决定不立案的原因和法律依据,从作出不立案决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有: 1、案件来源不同,前者是由民检察院提起的;而后者通常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个人或者他的监护人等直接向法院提起的。 2、两者的危害程度和犯罪性质不同,前者的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而后者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