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根据我国目前民法典的最新规定,我国法律只保护1994年2月1日以后的登记婚姻,以及1994年2月1日之前的事实婚姻。实际上,要受到法律的周延保护,男女双方必须是已经登记结婚的二人。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并且领取结婚证,这时候二人的婚姻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1994年以前就已经成立的事实婚姻,可以视为具有登记婚姻的效力。这时候,事实婚姻的双方享有相互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换句话说,如果双方在1994年前就已经以夫妻的名义共同长期生活,当然享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这段婚
正式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双方都不应当直接分割财产,因为这时候双方仍然处于合法的婚姻关系。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共有,不能随便分割。除非一方存在重大理由,才能在婚姻关系程序期间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不需要先分割财产。夫妻
可以继承。对于发生争议的物权所有权、物权的内容,可以请求确认物权。 物权公示有一种形式是房屋产权登记。房屋权属证书不是权利本身,而是对于一种权利的证明,登记行为并创设权利。 对房屋权属进行登记发证的行为,只是登记机关对权利内容进行书面记载,
女方提出离婚,彩礼一般情况下不用退还。但如果男方主张返还的话,在符合法律规定退还情形的情况下,女方需要返还彩礼。在司法实践中,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也共同生活了,但一方起诉离婚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也会判决返还一定的彩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
实现生活中女方先提出离婚,希望早日离婚的心态会比男方强烈,他可能就会抓住你急于离婚的心理,以坚决不离为手段,迫使你在财产方面或其它方面让步。如果你不让步,他就坚决不同意离婚,这样,法院也不好在第一次起诉时判离,你最终离婚的时间就会拖后,给你
房产的赠与,需要履行两个过程。第一个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签订赠与合同,第二个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正式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因此,如果双方只是处在第一个过程之中,这时候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可以在正式办理转移登记之前撤销赠与。这是法律赋予赠与人的任意
有些夫妻在结婚之后,为了维护两个人的感情,通常会把另一半的名字加在自己的房本上,但是当房子给另一半加名之后,还能反悔吗?我们说赠予对方房子之后能不能反悔,我们需要分情况来看。第一,一方只是答应了把房子赠与另一方,但是还没有办理公证,也没有办
房产证上有夫妻二人的名字说明此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两人可以就各自的分得份额进行协商和约定,可以一人一半,也可以按当初购买房产的出资份额进行分割。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成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但不是必须。对于离婚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公证,但同样并不是必须。对于离婚财产的公证,主要目的是经公证确认双方可分割的财产数量和财产权属,如果双方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已经达成协议,并且也都清楚财产的具体数
首先,彩礼,又称聘礼,是指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以表示其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彩礼一般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必须进行分割的。如果男方在离婚时请求女方返还彩礼的,
离婚时财产不一定要平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而对于个人财产,是否分割,以及怎么样分割,都由夫妻双方自愿协商决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当然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方式包括了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法定离婚方式的必要前提,都是男女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对于双方没领证的,当然不能解除婚姻关系,因为这时候婚姻关系是不存在的。这时候双方之间的关系可以称为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