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担保人被债权人欺诈了可以用法院请求确认担保合同无效,从而达到取消担保的法律效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取保候审没有担保人,只有保证人,保证人有连累性。被保证人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担保人一般情况下不能取消担保,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从合同自然无效。变更主合同内容要有担保人的书面同意,合同内容变更,当事人意思表示随之改变,担保合同保证人意思表示随之改变。合同当事人串通骗取保证人担保或债权人利用欺诈、胁迫手段使担
一般来说,担保人要取消担保应当经过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同意。或者是主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担保人取保担保责任。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担保人一般不能单方面取消担保,但是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除担保合同,或者因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形,由担保额行使担保合同的法定解除权;或者通过主债权债务合同被确认无效来取消担保。
担保合同生效后,担保人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取消担保的,但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除外:一是经过债权人同意,二是担保期限届满,债务人在担保期间内未主张担保权利,三是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在此之前未主张债权。
担保人一般不能取消担保,但有证据证明主合同无效,或债权人转让债务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合同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担保,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违反其真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
债权人同意可以取消担保。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如果债权人在存在共同担保的情况下免除或部分免除某个担保人担保责任的,其他担保人在债权人免除的范围内免予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人承担的保证责任如果超出其份额的,可以追偿另一担保人。一般情形下,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只要不损害债权人的利息,可以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如果某一担保人承担的保证责任超出其份额的,可以追偿另一担保人。一般情形下,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还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只要不损害债权人的利息,可以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担保人被债权人欺诈了,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