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征地协议无效的情形有: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征地公告的内容包
拆迁按照补偿协议法定内容如下: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
以下协议是无效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以及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订立的等合同是无效的。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可以写明双方法律责任主体的身份、工商信息;补偿款金额、各项补偿内容、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积、具体位置;违约责任、履行程序的约定。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特征主要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法律其他规定等。
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相关
股权协议分为有效协议和无效协议,如果协议无效,就不能保护签字人的权益。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产生合同法律效力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这一强制性规定并不导致民事法
安置房因为没有房产证,所以在合同履行中存在很大交易风险,因此在制定安置房回购协议时,需要特别注意拆迁前的产权性质,为了保险起见还可以去做公证。一定要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概念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概念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该协议是基于受有关行政机关的委托作出的安置补偿协议行为,相应的法律责任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该协议自当属于行政协议。而其若基于无权代理实施了签约行为,则基于其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性质,协议应定性为属于民事,并由其自身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诉讼时效期六个月。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如果不存在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事由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依法订立的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果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具备下列